
全国范围内,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药店,即将被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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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《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》,以有效应对“以打假为名、行牟利之实”的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行为。

该文件明确,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,是指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以“打假”“维权”为名,滥用投诉、举报、复议、诉讼、信访等权利,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。
对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行为,可结合以下10项特征进行综合判定:

市场监管局表示,符合上述行为特征,经综合研判确属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行为人的,可以列入本市投诉举报异常名录。以下是涉及的重点处理措施:
1.对异常名录人员提出的投诉,投诉处理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查。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,不予受理;已经受理的,可以终止调解。
2.对异常名录人员提出的举报,举报处理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查,准确把握举报立案条件。对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,不予立案。
3.对异常名录人员相关举报奖励事项依法严格审查,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不予奖励。
另外,投诉举报处理部门可以通过约谈、制发《投诉举报处理告知书》等形式,对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行为及其后果进行告知提示。
不仅如此,针对异常名录人员“团伙化”运营、借助自媒体力量协助牟利性举报索赔的,该文件要求严厉打击。具体信息如下:
1.针对公司化团伙化运作的、涉嫌违法犯罪的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行为,司法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要求,依法予以打击。
2.对异常名录人员通过自媒体网络直播、发布视频等形式开展牟利性职业索赔、职业举报的,网信部门加强相关网络信息的监测,规范以打假、维权为名“蹭热点”“博流量”问题,指导网络平台健全相关审核管理和流量分发机制。
全国“牟利性职业打假”,即将被终结
值得一提的是,严厉打击“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”,不单单是上海在行动,这必然是全国性的大趋势。
今年8月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并明确,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,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扰乱市场经济秩序。
市场监管人员发现投诉举报人通过夹带、掉包、造假、篡改商品生产日期、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,对投诉不予受理,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;对举报不予立案,已经立案的终止办理;并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。
对于药店而言,这项政策将精确打击“假维权真敲诈”的恶意行为,给行业行业带来更公平的营商环境,同时也能规净化所谓的“职业打假”生态,尤其是要快速准确地界定这个群体的不当利益。
在过去很长时间里,药店经营者很容易碰到一些存心找茬的职业打假人,这些群体一般会暗中掉包药品,或者以xx药品过期为由,又或是以药店不符合经营规范为理由进行索赔,不然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、甚至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网曝药店,诸如此类手段逼迫药店老板“花钱免灾”。
但这个新规出来后,局面就不一样了。这类恶意投诉,市监部门可不予受理,职业打假人如果敢实施敲诈勒索,直接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如此一来,大大减少“职业打假”对药店运营的干扰,相关的花销成本也省下来了,这真的算得上药店行业的大好事。
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,也避免了监管力量的浪费,提高部门整体监管效率。据了解,很多地方的市场监管人员,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职业打假投诉。
这个新规实施后,这部分监管力量会被充分释放,然后聚焦在更关键的“药品安全监管”上面。这种监管情形的改善,对药店、患者也是一件好事。